今天,我终于读完了《狂人日记》的英文版…

今天天气不错,我决定读点英文书。本来想翻翻《小妇人》的,结果翻到书架上那本泛黄的《狂人日记》英文版,封皮上还贴着我十年前贴的便利贴。算了,反正也快读完,不如就当是给自己的一个交代。读英文版的《狂人日记》比中文版更折磨人。比如”吃人”这个词,中文里直接就是”吃人”,但英文版里是”devour”,读起来像在说某种野兽的本能。

读到鲁迅那句“我翻开历史一查,这历史没有年代,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‘仁义道德’几个字”,我突然意识到鲁迅的笔触在英文中显得更加尖锐。前天还和同事抱怨翻译得太直白,但今天读到“他们想要吃我”时,我理解了鲁迅为什么要这样写——那种被集体意识吞噬的恐惧,在英文中更像是在尖叫。下午去咖啡馆,隔壁桌的一位外国人正用手机查“吃人”的由来,我下意识地往角落里缩了缩,结果他指了指我的书问:“这是什么书?”我正准备解释,却发现他手里的书和我拿的竟然是同一本。

书页上用荧光笔标着”吃人”的段落,红色的标记特别显眼。看着那些彩色的标记,突然觉得鲁迅的疯癫,倒是一种清醒的状态。走到旧书店时,老板娘正在整理《狂人日记》的中文版,她看见我手里的英文书,笑着问:”年轻人现在都爱读原版书吗?”我点点头,想起大学时读中文版时,总觉得自己在看一本寓言。

现在读英文版,才发现那些”仁义道德”的字迹,像是一把把插在历史里的刀。晚上煮泡面时,突然觉得这碗面特别香。可能是因为读完书后,对”吃人”这个词有了新的理解。原来我们每天都在用各种方式吃人——用标准答案吃掉个性,用成功学吃掉梦想,用流量吃掉注意力。但鲁迅在1918年就写道:”救救孩子”,这句在英文里更像一声穿透时空的呐喊。

合上书时,窗外的月亮格外明亮。或许真正的狂人不是疯子,而是那些在人群中清醒的人。我摸了摸书页间的折痕,突然觉得这本薄薄的小书,比那些厚重的哲学著作更沉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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