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午三点,我坐在沙发上,手里捧着那本我写了一半的小说,封面是泛黄的纸,标题叫《雨巷里的钟》。书页边角已经卷了,像被风吹过很多次。我盯着它看了十分钟,突然觉得它在动——不是书页,是那种“它在呼吸”的感觉。我吓了一跳,差点把咖啡打翻。其实这书写得挺烂的。

开头是暴雨夜,一个女人在巷子里走,手里攥着一块旧怀表,表针停在三点十七分。我写到这儿的时候,已经写了三个月,每天写两页,中间还删过好几次,改过主角的名字,从“林晚”改成“苏雨”,又改成“陈默”,你看啊干脆不改了,就叫她“她”。我也不知道她到底是谁,只觉得她像我小时候住过的老小区里那个总在门口摆小摊的阿姨,她不说话,但你一靠近,风就停了。写到章的时候,我突然停了。因为我在厨房煮面,锅盖一掀,热气扑上来,我脑子里突然浮出一句话:“她不是在等谁,她是在等时间。
我愣了一下,随即笑了出来。笑着重新开始写,速度很慢,就像在听一首老歌。那天晚上睡得很沉,梦里全是雨声,巷子尽头有个钟,滴答滴答地走着,永远到不了三点十七分。今天早上打开手机,发现微信里有个陌生账号发了条消息:”我读了你那本《雨巷里的钟》,我哭了。”我差点把手机摔了。
我打开一看,是一条简短的留言,配图是一张雨天的街角,旁边有一个旧钟,画面和我小说里的场景完全吻合。我盯着那张图看了很久,突然意识到,我写的可能不是小说,而是某种记忆的回声。后来我问了朋友,她回答说:“你这结构松散,人物不够鲜明,谁会感兴趣?”我回应:“但它让我看到了自己。”她没有说话,只是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然后说:“你写的东西,可能不是给别人看的,而是给你自己看的。”
“我一直以为,小说就是用来发表、畅销、被记住的东西。直到今天,我才忽然明白,其实它更像是我内心深处的一场对话,就像某个雨夜,我对那个沉默的自己轻轻说了一句:‘你还活着。’所以,我决定不再把它发出去了。我不发的原因是,我害怕它会被删除,害怕它在别人眼里变成垃圾。但我愿意把它放在书架上,每天拿出来读一遍,就像在读一封写给过去的信。”
今天天气阴,但窗台上的绿萝长出了新芽,我看着它,忽然觉得,也许有些故事,不需要被看见,只需要被记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