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醒来,发现床头摆着一本英语笔记本,上面还贴着昨天的便签。这本子已经跟着我快两年了,从最初的单词本变成现在的日记本,封面都磨出了毛边。说来奇怪,每次翻开它,总能想起某个特定的早晨——比如去年冬天在咖啡馆背单词,窗外飘着细雪,咖啡杯上的雾气和单词一起在眼前晃。今天天气不错,阳光像被筛过似的洒进窗台。我照例在笔记本上写”Today is Tuesday”,然后开始记录今天的琐事。

其实写英语日记最让我头疼的是那些语法错误,昨天写”the weather is nice”,结果被老师用红笔圈出,旁边还画了个哭脸。我对着本子发呆,突然想起上周在便利店遇到的外国留学生,她教我用”it’s raining cats and dogs”形容暴雨,现在想想还挺可爱的。中午吃了妈妈做的红烧肉,配着米饭和青菜。我试着用英语描述这顿饭:”The taste of braised pork is amazing, and the rice is so soft.” 妈妈在厨房笑出声,说我像在念童话书。
其实我就是想把生活里的小确幸都记录下来,就像把阳光装进玻璃瓶里。下午去图书馆还书时,发现有个座位空着,我坐下来翻开笔记本。突然发现最近的日记里,”I miss you”出现了好几次。
原来不知不觉就习惯了用英语表达思念,就像习惯了用左手拿筷子。窗外的梧桐树沙沙作响,我写:”The leaves are falling, but the memories stay.” 晚上回家路上,经过那家常去的面包店。橱窗里新出了抹茶蛋糕,我犹豫着要不要买。想起上周用英语点单时,店员惊讶地说:”You speak English so well!” 现在想想,其实只是简单地重复了学过的句子。但那一刻,我忽然觉得英语不再是课本上的符号,而是能和陌生人产生连接的桥梁。
合上笔记本时,发现说真的一页写着”2023.3.15”,那是我次尝试写英语日记的日子。两年来,这些零散的句子像拼图一样,拼凑出生活的轮廓。有时候写着写着就睡着了,醒来发现墨迹在纸上晕开,像清晨的露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