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六点半就醒了,不是因为闹钟,是肚子在叫。我盯着天花板发了会儿呆,突然想起昨天晚上没吃完的半盒蛋炒饭,还剩着两勺,就想着今天能不能再做一碗。说白了,就是馋。这玩意儿,吃一次就上头,尤其在冷得像冰窖的早晨,一碗热腾腾的蛋炒饭,能让人从头到脚暖起来。我翻出冰箱,发现鸡蛋是昨天剩下的,米饭是前天剩的,炒锅还放在厨房角落,有点生锈的边缘,但还算干净。
我随手就把锅烧热,倒了点油,油还没冒烟,就开始担心会不会太油腻。油一热,蛋液倒进去,“滋啦”一声,那香味简直就像小时候外婆家的厨房,让人回忆满满。一边炒蛋,我一边念叨着:“得嫩一点,别炒老了。”不过手一抖,蛋就碎了,粘在锅边上,我只好费劲地用铲子刮,手都酸了。米饭是冷的,得先翻几下,让它松散开,不然容易结块。
我翻腾了几下,放了葱花和盐,结果的味道让我有点儿咸,几乎要咬到舌头。端上桌的时候,饭粒清晰可见,金黄的蛋块像星星一样坐在中间,热气扑面而来。我咬了一口,还是那个简单却满足的味道,就像小时候在街边小摊吃过的那种,踏实不讲究,却让我感到特别满足。坐在餐桌前,我抱着手机看短视频,手机屏幕亮着,但我就是没刷,心里想着这碗饭,一动不动地盯着它。突然间,我意识到,我很久没有像这样认真地做过一顿饭了。
工作太忙,外卖成了习惯,连自己煮饭都懒得动。可今天,我居然为了吃一碗蛋炒饭,把厨房从头到尾打扫了一遍,把锅擦了,把碗洗了,连水龙头都关了三遍。这感觉,像在给自己一点小小的仪式感。吃完饭,窗外天已经亮了,阳光斜斜地照进来,照在饭碗上,像镀了一层金。我忽然觉得,生活不一定要轰轰烈烈,有时候,一碗蛋炒饭,就能让人重新看见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