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日记,真的有用吗?

今天下雨,我站在阳台上看雨滴打在铁皮屋顶上,噼里啪啦的,像谁在敲小鼓。突然就想,我这人,到底在日记里写点啥呢?写得多了,好像也没人看,写得少了,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。昨天晚上我煮了碗面,加了点辣油,结果辣得我眼睛都睁不开,还把碗打翻了。我坐在沙发上,手抖着擦桌子,心里突然就冒出一句:“这日子,真像泡在热水里,烫得慌。

”我赶紧记下来,写在本子上,不是为了给别人看,就是想记住那一刻的慌乱和真实。有时候我怀疑,写日记是不是就等于把情绪扔进一个纸盒,然后自己关上门,假装它消失了?今天我看到邻居王阿姨在门口晒被子,她一边晒一边哼老歌,声音不大,但特别舒服。我坐在窗边,看着她,突然觉得,如果我写点这样的事,会不会比写“今天心情不好”更真实?比如写:“今天阳光很好,王阿姨在晒被子,我看着她,突然想起小时候奶奶也这样晒被,那时候我总在旁边打瞌睡,她就笑着拍拍我肩膀说‘别睡,太阳晒得人心里亮’。

当我提笔写字的时候,心里突然涌上一股想哭的冲动。不是因为悲伤,而是那种被生活轻轻触动的感觉,让我仿佛从沉睡中苏醒过来。这让我开始思考,日记到底该记录些什么才有意义呢?是记录成绩、制定计划、写下目标?还是记下那些鸡毛蒜皮、尴尬难堪甚至毫无意义的琐事?

今天我穿的拖鞋,鞋带断了,我用针线勉强缝上,虽然缝得七扭八歪,但感觉更像自己的风格了。写日记也一样,不是为了展示给别人看,也不是为了追求什么自律或成功,更像是个私人空间,让我能自由地和自己对话。不需要写得多么漂亮,不需要多么有道理,哪怕只是“今天吃了块巧克力,觉得自己有点蠢”,这种记录本身就很真实。外面雨还在下,我关了灯,翻开日记本,写道:“今天,我终于接受了,我其实挺喜欢这种笨拙的记录方式。”

” ——原来,写日记,写的就是“我活着”的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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