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阴得像被罩了层灰布,我坐在沙发上啃着半块辣条,突然想起自己好久没写日记了。不是不想写,是总觉得写出来的东西没意思,像在应付任务。其实吧我就想,到底日记该咋写才对?我翻出手机里的旧日记本,翻到去年冬天的一篇,写着“今天下雨,我站在楼道口看人影,突然觉得特别孤独”。那时候我真觉得那句话像刀子一样扎心,可现在回看,却觉得特别真实。

我突然明白,写日记不是为了展示给别人看,而是为了在某个瞬间,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很了解自己。于是今天,我不打算写那些人生道理,也不列计划,就记录一些生活中的小事。比如,我今天在超市买了两包泡面,却没煮,直接放在冰箱里,想着明天再吃。我写下这件事,是因为我发现其实自己挺怕吃泡面的,怕它显得太廉价,怕这样会暴露我没有生活品质。但写完之后,反而觉得有点好笑——原来我一直用”生活品质”这个借口,来掩饰自己的懒惰。
中午在楼下买奶茶,遇到王阿姨,她在晒被子,笑着对我说:”阿姨,你这孩子总是低头玩手机,不写点东西心里就空空的。”我愣了一下,她接着说:”反正写日记就是记录生活的小碎片,不要太认真。”我今天还记了一件事:地铁上有个老人在看手机,手指在屏幕上滑来滑去,像在找什么,但只点开一个广告。看着他,突然想到,我们是不是都活在”被信息填满”的世界里,反而忘了怎么安静地看一朵云、听一声鸟叫。写完这些,忽然觉得,日记不需要完美,不需要有逻辑,不需要像小说一样跌宕起伏,只要记录真实的生活瞬间就好。
它只是你每天和自己的一次小对话。哪怕只写一句话,比如“今天我吃了一块巧克力,然后哭了”,也比什么都不写强。我决定明天继续写,哪怕只写“今天我看了十分钟手机,然后关了”。写日记,其实就是在找自己。不是找答案,是找那个曾经在雨里站过、在孤独中哭过、在泡面前犹豫过的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