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醒来,发现床头柜上有一本新的笔记本,是上周买的,但一直没怎么用。现在它躺在那里,像块沉默的石头。我摸了摸封面,突然觉得这本子有点冷,像我写日记这件事一样,总让我有点发怵。早上煮了泡面,味道还是那么寡淡。我坐在窗边看楼下晾衣服的阿姨,她今天把蓝白格子床单挂得整整齐齐,风吹过去时,布料在阳光下泛着细碎的光。

我上周在书店偶然翻到一本《如何写好日记》,书页里夹着一片枫叶,作者说”日记是灵魂的倒影”。可我这倒影倒是懒得照,总觉得写日记是个虚头巴脑的活。中午约了同事去吃火锅,锅底咕嘟咕嘟冒着泡,我盯着那锅红汤发呆。邻桌小姑娘在写作业,铅笔沙沙响,她妈妈在旁边织毛衣。我忽然意识到,这会儿认真写点东西,好像很久没做过似的。
上周三的日记只是简单地记了句”今天下雨”,周三的日记则是”今天开会”,周四的日记则是”今天去超市”。这些简单的句子就像一串串无意义的密码,自己都快记不清了。晚上回到家,我打开新买的笔记本,用铅笔在空白页上画了个歪歪扭扭的太阳。接着,我开始写道:”今天天气很好,很适合晒被子。从今天起,我决定认真写日记,虽然还不知道具体要写些什么,但至少比不写要好。”
写到一半,我被窗外的月光吸引,忍不住加了一句:“窗外的月光仿佛洒了一层银粉,勾起我对小时候在乡下仰望星空的回忆。”当我写到日记结尾时,轻轻摸了摸脸颊,发现有些湿润。原来写日记并不是在故作深沉,而是通过文字将那些难以言说的情绪一一表达出来。就像在地铁上看到一个皱眉凝视《三体》的男士,他的神情就像我每次面对难以理解的文字时一样。合上笔记本,我感到一阵温暖。
可能是我写字时的体温,也可能是那些被写下的瞬间,正在慢慢变得温暖。或许写日记就像种花,需要时间浇灌,但至少现在,我终于有点像回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