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碗焦黑的红烧肉,是我吃过最甜的晚餐!

老式收音机里的沙沙声,听起来像是一只垂死的蝉,在闷热的午后拼命地叫着。窗外的雨下得很大,雨点砸在铝合金窗框上,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,把这座老旧小区里的世界搅得一片混沌。厨房里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,伴随着油烟机沉闷的轰鸣。我坐在客厅的旧沙发上,手里捏着遥控器,电视里放着没人看的新闻联播,但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。我的视线穿过昏暗的客厅,落在那个背影上。

阿秀正垫起脚尖,努力够着橱柜最上层的糖罐子。有趣的是,阿秀以前可是个身高一米六八的高挑美女,年轻时在纺织厂上班,走路带风,腰板笔直。可如今,她的背有些佝偻,头发也花白了一半,那个曾经能轻松将我举过头顶的 woman,现在连个糖罐子都够不着了。“老林啊!”她突然转身,手里抓着那个缺了口的玻璃罐,脸上带着孩子般的天真困惑,“这糖罐子怎么长翅膀飞到这儿来了?” 我放下遥控器,走过去接过她手里的罐子,心里突然被什么轻轻刺了一下。

“是您刚才挪过来的,秀。”我轻声说,顺手把她扶到椅子上坐下,“您累了,歇会儿。” 阿秀眨了眨眼睛,那双曾经像黑葡萄一样明亮的眼睛,此刻蒙上了一层浑浊的雾气。她摆摆手,固执地站起来:“不累,老林,今天是你生日,我得给你做红烧肉。你最爱吃的。

我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。阿秀的病,医生诊断出她得了阿尔茨海默症,也就是常说的老年痴呆病。这病来得悄无声息,一开始只是偶尔忘带钥匙,接着连回家的路都记不清了,最后甚至忘了我是谁。但是有些事,我却记得特别清楚。三十年前,她为了给我做一顿红烧肉,能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一整个下午。那时候我们刚结婚,住在筒子楼里,家里用的是蜂窝煤炉,没有煤气灶。

冬天冷得手都伸不出来。阿秀为了让我下班能吃上一口热乎的,天不亮就起来生火。有一次,煤烟熏得她差点晕过去,但我端着那碗热气腾腾的红烧肉时,她笑得比谁都甜。“老林,趁热吃,多放糖了,甜着呢。”阿秀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回忆。

我正要开口,她已经把那盘东西端上桌了。我以为那是一盘红烧肉,可怎么看起来,都像是一块焦了的煤炭。原本应该是红亮诱人的肉块,可此刻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焦黑色,表面结着厚厚的硬壳,像是烧过的煤炭。厨房里飘着刺鼻的焦糊味,混着陈旧的油烟味,这味道让人一口难咽。

怎么了?会不会有点儿大?看着你那双手紧握成团的样子,我感觉心里酸溜溜的。你放糖放得不是多了,反而是连盐都当成了糖,火候放得太大,把肉都烧成了炭。

“没事儿,挺好的。”我走过去拉开椅子坐下,尽量让声音平稳,”秀,你辛苦了,快坐下吃。”

阿秀松了口气,露出孩子气的笑容:”我就怕你嫌我老了,不中用了,连个肉都做不好。”

“瞎说,你做的啥都好吃。”我夹起一块那块”黑炭”,沉甸甸的,手感还挺硬的。

我咬了一口放在嘴边的肉。”咔嚓”一声脆响,牙齿差点崩掉。那块肉硬得像石头,苦涩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炸开,顺着喉咙直冲胃里。我皱了皱眉,阿秀还在旁边盯着我,眼神里满是期待的讨好。

“怎么样?是不是太硬了?”她急切地问,“我刚才看火,好像没关小……” 我深吸了一口气,忍住眼眶里打转的泪水,把那块难以下咽的肉硬生生咽了下去。“不硬,正好。”我咽下那团苦涩,又夹起一块,“秀,你尝尝,这块肉肥瘦相间,肯定好吃。

阿秀这才开心起来,夹起一块肉放到嘴边嚼着。她嚼了两下,突然愣住了,眉头紧紧皱在一起,眼圈一下子红了。阿秀啊,这肉怎么是苦的?是不是我手抖,把盐当成糖了?旁观者看着她,这个曾经在我最落魄的时候,不离不弃陪我吃苦的女人,现在却连做一顿饭都做不好了。

记得那天在医院的走廊上,医生拿着片子,语气冷冰冰地告诉我,她的脑部萎缩已经到了不可逆转的地步。记得她那天拿着药瓶问我:“老林,这药是治什么的?怎么味道这么怪?” 那一刻,我感觉自己快要支撑不住了,但不能告诉她。

她 exhaustion显而易见。”不是盐,”我放下筷子,轻轻握住她那只颤抖的手,她的手心全是汗,粗糙得像树皮。”秀,是你太想给我做顿好饭,太紧张了。这肉确实有点苦,但我真的很喜欢。”阿秀愣住了,眼泪顺着脸颊流下来,滴在我的手背上,烫得我心里一颤。”真的吗?

你不嫌弃?”她抽噎着问。“不嫌弃。”我撒了谎,这是我这辈子撒过最温柔的谎,“你是我的老婆,你做的饭,就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饭。” 阿秀破涕为笑,她用力地点点头:“那……那你多吃点,我再去给你盛一碗饭。

她正准备走向厨房,步履蹒跚,背影显得十分单薄,像一张纸。我叫住了她,她回过头来,眼神清澈得像一潭清泉,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她问了句:”今天雨下得挺大,别忙活了,咱们喝粥吧。”我回答。阿秀想了想,似乎在努力理解我的意思。过了一会儿,她点了点头:”好,喝粥。”

喝粥好,养胃。” 她走回桌边,拿起我的碗,给我盛了一碗白粥。然后她给自己盛了一碗,里面只有几片青菜叶子。“老林,祝你生日快乐。”她举起碗,对着我说。

祝你生日快乐!我也举起杯,两个破旧的瓷碗在昏暗的台灯下轻轻碰了碰,发出清脆的声音。那天晚上,我们就这样坐着,喝着白粥,那盘焦黑的红烧肉放在桌上。我慢悠悠地吃着,每口都像是在品味青春的痕迹。

阿秀吃得也很开心,她一边吃,一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以前的事。她说她记得刚认识我的时候,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工装,骑着二八大杠自行车,车把上挂着一束野菊花。她说她记得我们说真的次去公园,她不敢坐旋转木马,我就在下面推着她转了一下午。她的记忆像是一块破碎的镜子,虽然支离破碎,但每一片里都映着我们的影子。吃完饭,雨停了。

阿秀忽然打了个哈欠,趴在桌上睡着了。我望着她的睡颜,凌乱的头发铺在桌面上,几缕银丝在灯光下泛着微光。她嘴角挂着一抹笑意,仿佛梦里还在吃红烧肉。我轻轻为她披上外套,动作轻柔得像在对待易碎的珍宝。起身走向厨房。

那盘红烧肉还静静地放在桌上,已经完全冷却了。尽管还有一股焦糊的味道,但那味道并不难闻,反而让人觉得温暖。这味道里藏着阿秀对我深深的爱。我拿起一块那块“黑炭”似的红烧肉,扔进了垃圾桶。接着,我走进卧室,从床底下拖出一个旧箱子。

那是我们结婚时用的箱子,里面装着结婚证和那辆二八大杠的钥匙。我取出钥匙,走到阳台。雨停了,空气中混着泥土和青草的清香。推开阳台门,把钥匙挂在门把手上,对着楼下空荡的街道轻声说:”秀,明天我推车带你去公园,像从前那样。”风从楼道灌进来,卷着门上的钥匙碰撞出清脆的响声。

我转身回到客厅,看着阿秀熟睡的背影,轻轻关上了灯。黑暗中,只有老式收音机里的沙沙声还在继续,像是一只不知疲倦的蝉,唱着关于时间、遗忘和爱的歌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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