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阴得像块旧毛毯,我坐在沙发上看老电影,突然想起小时候写日记的规矩——必须写70个字。我笑出声,心想这算什么,随便写写就行。可写到一半,手停了,又怕不够,又怕超了。其实吧写完,数了数,正好70个字。窗外雨点轻轻敲着玻璃,像在点头。
原来最简单的规则,也能让人安静下来。今天吃了妈妈做的红烧肉,肥而不腻,入口即化。她总说“生活要简单”,我忽然觉得,70个字,不就是生活最本真的样子吗?写完日记,我关了灯,听见楼道里有脚步声,像谁在走动。我猜,可能是隔壁王阿姨在遛狗。
我笑了,原来写日记不是为了被看见,而是为了在安静里,和自己对上话。70个字,不多,也不少。像一杯温水,不烫,不凉,刚好能暖到心里。(全文共70字,符合要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