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挺闷的,下午三点刚过,窗外的树叶子就蔫蔫地垂下来,像被谁压住了。我坐在沙发上,手里拿着那本旧日记本,封面已经磨得发白,边角卷着,像是被翻了好久好久。我盯着它看了好久,心里有点慌,又有点想写。其实这本日记是去年冬天买的,那时候我刚搬进新家,想记录点什么,结果前两天就随手一扔,塞进抽屉最底下,和旧牙刷、没吃完的饼干一起躺着。我总觉得写日记是件“浪漫的事”,但每次打开,总觉得写不出什么,或者写出来又觉得特别假。

就像我昨天在超市看到一个女孩在写日记,她写“今天看到一只猫在垃圾桶边蹭脚,我突然觉得活着挺温柔的”,我愣了一下,心想,这不就是我每天在想的吗?可我就是写不出来。今天我决定不讲道理了。我打开本子,就写了句:“今天我终于没把日记本扔进抽屉了。”然后下面写了:“我今天煮了泡面,加了蛋,还放了葱花,味道一般,但吃完的时候,我突然觉得,这顿饭挺像生活——不完美,但能吃。
我又写道:“楼下的煎饼摊主是一位头发花白的阿姨,她总是笑眯眯的,眼睛弯成了月牙。我买了两个煎饼给她,她没要钱,只说今天天气好,给大家一点甜头。那一刻,我忽然明白,人与人之间,有时候真的不需要太多言语。写到这里,我停笔抬头望向窗外。天空还是灰蒙蒙的,但阳光穿透云层,洒在书桌上,犹如一条金色的细线。我忽然明白,写日记并非为了展示给别人看,也不是为了让自己变得深刻或富有哲理。
它只是让我在混乱的日常里,停下来,对自己说一句:“我今天,也活过。” 我合上本子,心里踏实了一点。明天我可能还是会忘记写,但至少今天,我选了“写”这个动作。这已经比很多事都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