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,我终于把日记本翻到了第37页?

今天天气特别闷,下午三点的时候下起了小雨,雨点打在窗上像谁在敲鼓。我坐在书桌前,喝了杯凉白开,翻开那个旧本子,封面已经磨得发白,边角卷了,像被翻了好久好久。我盯着第37页,心里突然有点慌——这本子,我其实早就该写完的,可一直拖着,像藏着什么秘密不敢说。前两天我跟同事小李聊起这事,他说:“你写日记,不是为了给别人看,是给自己留个影子。”我听完愣了一下,觉得挺对的。

今天,我终于把日记本翻到了第37页?

我其实一直以为写日记是个仪式,想着得写得漂亮、有条理、有感悟,结果一写,发现写得最多的是些小事。昨天我路过小区门口的花店,看到一个老太太在整理花,她一边摆一边说:”我每天都会来,不是为了买花,是想看看它们开得怎么样。”我突然觉得,我写日记,也不过是每天和自己对视一次,看看自己有没有在变,有没有在认真活着。今天我写了三件事:第一件事,我挺怕黑的,尤其晚上关灯后,会不自觉地摸手机;第二件事,我昨天在超市看到一个孩子把零食分给流浪猫,我愣住了,那一刻我突然觉得,人其实可以很温柔;第三件事,我终于承认,我有点讨厌周一,不是因为工作,而是因为醒来件事就是看手机、看消息、看谁在发朋友圈,好像生活都成了表演。

写完后,我合上本子,窗外的雨停了,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,照在桌角那杯凉白开上,晃得我有点晕。我忽然觉得,这本子不是记录,是陪伴。它不说话,却知道我什么时候心情低落,什么时候突然笑了。我以前总想写得深刻,现在明白,真实才是最动人的。哪怕只写一句“今天我吃了辣条,有点上火”,也比写一百句“我反思了人生意义”更接近生活本身。

明天我还要写,可能还是这些琐碎,但我知道,只要我继续写下去,我就没丢掉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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