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下雨,我蹲在便利店门口等雨停,手里攥着半块冷掉的三明治。这天气,连空气都像被泡过一样湿黏,我站在那儿,忽然看见街角那棵老梧桐树下,有个穿旧夹克的男人蹲着,怀里抱着只瘦得能掐出水的花猫。他不是什么大人物,也没人认识他,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——这人,就是我前年在菜市场见过的“流氓”。那时候他蹲在卖鱼摊前,把鱼鳞往地上一扫,说:“这鱼不新鲜,我拿去喂猫。”摊主骂他,他不吭声,只低头看猫,眼神像在看自己小时候的影子。

我以前总觉得“流氓”是那种打人、偷东西、惹事生非的人,可现在看,他好像只是活得特别安静,特别不被世界接纳。他每天在街角出现,不是为了钱,也不是为了热闹,就为了那只猫。猫是只白猫,左耳缺了一块,他给它起名叫“小灰”,说它小时候被车撞过,后来自己爬出来,就总是没变过。我问他:“你干嘛不搬去养老院或者领养中心?” 他笑了笑,说:“我怕别人说我不像个人。
他们说‘流氓’就是不守规矩,可我守的规矩,是不把猫赶走,是每天带它去吃剩饭,是下雨天为它撑伞,是它生病时,我蹲在医院门口等它醒来。” 我愣住了。原来他不是在“混”,他是在用一种笨拙的方式,守住一种人情。后来我常去那棵梧桐树下坐坐,他也不说话,只是递给我一杯热豆浆,说:“你今天没带伞,我给你留了。” 我问他是不是也觉得孤独,他说:“我可能不是什么好人,但至少,我给小灰留了家。
” 今天雨停了,阳光斜斜地照在猫身上,它蹭了蹭他的手。他轻轻说:“它活着,我就活着。” 我突然觉得,所谓“流氓”,也许只是那些被社会遗忘的人,用最原始的方式,守护着最柔软的东西。我走的时候,回头看了他一眼,他还在那儿,像一棵被风雨打弯却始终挺立的老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