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醒来,阳光透过窗帘洒进房间,我摸到枕边还留着他的体温。昨晚他睡得特别沉,鼻尖微微发红,像只被阳光晒暖的猫。我翻了个身,发现他手腕上还戴着那条蓝色的运动手环,是我们上周去健身房时买的。记得那天他特意挑了最便宜的那条,说”反正以后要一起运动”,结果我到现在都没机会和他一起运动过。

中午下着细雨,我窝在沙发上看《爱在黎明破晓时》。他突然从厨房探出头:”要来点泡面吗?”我望着他沾着面粉的手,突然觉得这个总把厨房弄得一团糟的男人,其实挺可爱的。我们挤在沙发角落,他把我的肩膀搂进怀里,雨滴敲打玻璃窗的声音和电影里的对话交织在一起,我突然觉得这种琐碎的日常,反而比任何浪漫电影都真实。下午去便利店买伞时,他又忘记带伞了。看着他被雨水打湿的头发,想起上周他发烧时我熬的姜汤,想起他总说”下次一定记得带伞”,却总是忘记。
但此刻他把伞举在我头顶,笑着说”你先走,我跑着去便利店”,我突然觉得这种笨拙的温柔比任何承诺都珍贵。晚上他给我发了张照片,是便利店的关东煮,汤汁在纸杯里晃荡。”你吃了吗?”他问。我望着窗外的霓虹灯,想起他总说”我给你买最贵的”,却总是把最便宜的零食留给我。
这种细碎的偏爱,像雨天里突然亮起的路灯,照亮了生活里最平凡的角落。写到这突然觉得,或许爱情就是这样,不是轰轰烈烈的誓言,而是清晨醒来时枕边的温度,是雨天共用的一把伞,是明知他记不住却依然说”下次一定”的承诺。这些零散的片段,拼凑成我最真实的幸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