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醒来时,窗外飘着细雨,空气里混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。我翻出那本《追风筝的人》,书页边缘已经有些卷曲,但墨香依旧。其实我早就想写阅读日记了,可每次拿起笔就卡壳,总觉得不知道该写什么。直到昨天和闺蜜聊天,她翻着自己的读书笔记说:”你不是总说想记录读书感受吗?”这句话让我愣了好久。

其实我最开始写阅读日记的时候,就像在给老师写作文,生怕漏掉什么要点。我强迫自己写”书名、作者、主要内容、我的感想”,结果写得像说明书,连自己都看不下去。后来我开始尝试把书里的故事和生活联系起来。比如读《小王子》时,我想到地铁上看到的那些低头看手机的人,他们是不是也像小王子一样,在寻找自己的玫瑰?上周我读完《活着》,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。
我打开手机备忘录,写下了这样一段话:”福贵在失去所有亲人后,依然选择坚强地活下去。这让我想起去年父亲住院时,他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做早操,总是说’活着就要有活气’。”把书中的情节和生活中的经历联系起来,反而让文字更有温度。今天下午和同事一起去咖啡馆时,她突然问我:”你平时是怎么记阅读笔记的?”我笑着告诉她:”我不会刻意去写,但每次读完书,总会想起某个场景、某句话,或者联想到生活里的某个瞬间。”
“比如读《百年孤独》时,我想到老家那座老宅,墙角的爬山虎就像马孔多的魔幻现实。这些碎片像星星一样,慢慢堆成自己的阅读地图。其实写阅读日记就像在和一本书谈恋爱。刚开始是好奇,后来是共鸣,说真的是互相影响。我开始在书页空白处画些小符号,用不同颜色的笔记录心情。
有时候像感叹号,有时候像疑问句,有时候又像赞美的话语。这些小符号让书更有趣味。其实,阅读日记不是应付作业,而是和文字的悄悄话。它可以是短短几句话,也可以是长篇大论。最重要的是,真实在于把书里的世界和自己的生活连接起来。
就像今天读到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”,我实话说想起地铁上那个抱着婴儿的年轻母亲,她的眼神里有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