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,我决定去公园散散步,顺便晒晒太阳。走在公园的小路上,微风拂面,心情格外舒畅。突然,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——是洪荒!

他今天穿得特别随意,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配上牛仔裤,看起来比平时更接地气。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,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,朝我笑了笑。他的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,尤其是他的眼睛,像是会说话一样。我有点脸红,赶紧低下头假装看手机。不过,他似乎并没有打算放过我,跟上来搭话了:“ hey,你也来公园散步啊?”
” 我抬头,发现他离我特别近,还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味,像是清新的薄荷味。我们聊了起来,话题从天气聊到最近的电视剧,发现我们居然有好多共同点!他告诉我,他最近在学习做饭,还给我展示了一张他做的菜的照片。照片里的菜看起来色香味俱全,我忍不住感叹:“ 你这也太厉害了吧!” 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:“ 其实就是瞎折腾,你要是不嫌弃,明天请你吃个饭吧?
听到这句话,我心跳都快了。虽然我们只是普通朋友,但和他在一起总是觉得特别轻松。不知不觉间,我们聊了一个多小时,直到太阳开始下山。分别时,他说:“明天见。”我点点头,心里却美滋滋的。
回到家后,我打开电脑,发现自己居然写了好几页关于今天的日记。洪荒真的太有趣了,和他聊天总是不知不觉就忘了时间。希望这样的日子能一直持续下去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