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得说真的次在你家阳台上写字,风从窗缝里钻进来,毛笔在宣纸上轻轻一滑,墨色晕开,像你笑起来时眼角的细纹。那一刻我突然明白,原来最动人的不是字迹工整,而是笔尖下藏着的犹豫与温柔——就像我写“你”字时,总在“你”字的右上角多顿一两笔,像是怕漏掉你眼里的光。我曾对你说过:“我写字时最怕写错,可写你名字的时候,我反而写得最慢,怕一急,把‘心’字写成‘思’,把‘你’写成‘余’。”其实我早就知道,你不是我笔下最完美的字,却是我最想反复临摹的那一个。每一次提笔,都像在确认:你还在,我还在,我们之间,有墨有情。

有时候,简单的话最动人。比如说,我写“晚安”这两个字的时候,会故意把“晚”字写歪一点,仿佛在说:“我睡得晚,是因为舍不得关灯,怕你一觉醒来找不到我。”你总说我不懂浪漫,可我知道,毛笔不说话,却比任何语言都清楚——它知道什么时候该顿笔,什么时候该轻描,什么时候该把一笔拉长,就像是在等你回眸。我也曾在你书桌的角落,用铅笔写过一行小字:“若有一天我笔断墨枯,我仍会记得,你曾在我字里替我补上那一个‘好’字。”那不是情话,是真心。
真正的情话不需要华丽的辞藻,它藏在你看我文字时会心一笑的瞬间,藏在你说”这字真像我”时温柔的眼神里。我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的誓言,只有毛笔在纸上沙沙作响,就像心跳,像呼吸,像每一个平凡的日子,都写满了谁都看得懂的喜欢。所以,如果你有一天看到我写下的字,别急着说”太像了”,而是轻轻地问一句:”这字,是写给谁的?”
”——我会笑着告诉你,是写给你的,一笔一画,都为你留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