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在峡谷里和队友打了一局,突然想起去年的某个夜晚。那时我刚接触英雄联盟,连技能释放都手忙脚乱。现在倒好,连敌方打野的走位规律都能倒背如流。不过说来奇怪,每次打到关键团战时,总能莫名想起那个在网吧通宵的自己。

凌晨三点,网吧的空调冷得像冰窖,我缩在椅子上,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敲击着。隔壁桌有个男孩在打《英雄联盟》,屏幕的蓝光映出他红肿的眼睛。我偷偷看了他几局,发现他总是在龙坑附近徘徊,后来才知道那是他的“必杀技”——用暗爪偷龙。那晚我们组队,他坚持要当打野,结果被我拉去当辅助。现在回想起来,那场龙战成了我人生中的五杀。
今天和老队友重逢,居然又遇到了那个老对手。他现在已经是职业选手了,但每次打野时还是会不自觉地往龙坑跑。我们配合着打了一局,他故意放慢节奏,等我拿到视野后才突然加速。“你还记得当年你总把野区当训练场吗?”他笑着说道。
望着屏幕中那些闪烁的金币,我突然意识到,那些熬夜的夜晚仿佛成了我成长的养分。最令我意外的是,昨天经过电竞馆时,发现墙上贴着一张泛黄的海报,那是三年前的线下赛。照片中,我穿着印有“峡谷守护者”的T恤,站在人群中拿着手机录像,笑得像只偷吃了糖果的猫。而现在的我,正戴着耳机与队友讨论着新版本的改动。今天晚上,我又梦到了那个熟悉的网吧。
凌晨三点的蓝光,隔壁男孩的呼吸声,还有我次用女警拿到双杀时的狂喜。醒来发现手机里有条消息,是当年的队友发来的:”还记得当年你总说要当传奇吗?现在你可是传奇了。”我笑着把手机倒扣在床头,窗外的月光正好落在键盘上,像一串未完成的代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