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早上在咖啡馆写完便当,发现昨天买的日记本在包里躺着。翻开页时,阳光正好透过玻璃窗洒在牛皮纸封面上,那种带着咖啡香的纸张触感让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。这本深棕色的笔记本,边角已经有些磨损,像是被我翻了无数遍的旧书。其实我从三年前开始用这本日记本,那时候刚工作,每天下班后就坐在阳台的藤椅上,用钢笔写些琐碎的事。现在虽然换了电子设备,但这个本子依然放在书桌最显眼的位置。

昨天去书店看到同款笔记本,价格翻了一倍,还是忍不住买了本新的。旧本子已经装不下我的故事了。下午和小李去公司楼下买奶茶,她突然说:”你这个本子看起来像老古董了。”我笑着掏出本子,纸页边缘泛黄,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依然清晰。我们坐在长椅上喝奶茶,她翻看本子指着某页:”这里写着’今天下雨,伞骨断了’,怎么还画了只乌龟?”我解释说那是被淋湿后画的,结果抬头看见路边有只乌龟在雨中慢悠悠地爬。
其实这本日记本最让我着迷的,就是它的不完美。有时会被咖啡渍染得发黄,有时墨水又不小心弄脏,但这些痕迹反而让文字更有温度。上周整理旧物时,我发现其中一页夹着一张便签,是去年生日时写的:”今天收到同事送的多肉植物,虽然养死了三次,但还是想继续养。”现在那盆多肉已经长出了新芽,而那张便签上的字也成了我最珍贵的注脚。晚上回家时,我翻开了新买的本子,还带着书店的油墨味。
但我知道,不管用什么本子,写下的文字都该是真实的。就像今天在咖啡馆,我用钢笔写下”今天的便当配了新买的橙子”,旁边画了只歪嘴的鸟,这大概就是生活最朴素的样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