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中午,我翻旧柜子,把父亲那把老枪从角落里挖了出来。它躺在一个旧布包里,枪身已经发黑,漆皮剥落,像被晒干的树皮。我本来是想找个机会修修它,结果一摸,枪管底下还沾着点灰,像谁偷偷撒了点面粉,又没擦干净。我笑了,这枪,比我爸还老,他年轻时在边防站当兵,说这枪是1978年配的,那时候连子弹都得自己攒。我小时候听他讲过,这枪是“老三样”之一,跟班长的冲锋枪和排长的步枪并列。

他讲得特别认真,说那年冬天,大雪封山,他们巡逻到半路,突然发现有几只野狼在山口徘徊。当时天冷得能冻出冰碴子,他和几个战友就用这把枪打了一只,后来那狼死在雪地里,血染了雪,天早上,全连都看见了。他说,那枪打中狼的那一刻,枪托都发烫了,像在回应什么。我听着听着,突然觉得有点心酸。他讲这些,不是为了炫耀,也不是为了吓唬我,他只是说:“枪不是用来杀人的,是用来守的。
后来我才明白,他当兵时最怕的不是敌人,而是山里突然出现的野兽,因为它们会咬人,自己也守不住那片地。他总是说,枪是冷的,心得是热的。可现在这把枪躺在抽屉里,连子弹都快生锈了。我试了试扳机,结果一压没反应。我拿纸擦了擦枪托,发现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纸条,上面写着:当时是1983年3月17日,我在山口巡逻,当时没有受伤,也没有开火。
”我愣住了,原来他一直没开过枪,只是守着,等着。我坐在沙发上,窗外下着小雨,雨打在玻璃上,像在敲打旧日子。我想,也许他不是怕枪,是怕失去什么。他守的,不只是山,是人,是责任,是那种“不能让别人吃亏”的倔强。我决定明天把枪送进军区博物馆,不为纪念,只为让那些没开过枪的人,知道,有些枪,是被用来守的,不是用来打的。
这把老枪,它发了霉,但心里,还热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