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特别闷,下午三点钟太阳刚爬上楼顶,我就在小区门口的篮球场看见老张在练投篮。他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红色运动服,手一抬,球就飞出去,结果砸在铁网边上,啪一下弹回来,他没生气,只是笑,说:“老了,手感差了。”我站在旁边看了好久,突然就有点想动了。其实我这人平时懒,早上起不来,中午饭后就想躺着刷手机,运动一直是个“待办事项”,不是“生活部分”。但今天不一样,我决定试试写运动日记,不为别的,就为了记住自己真的动了。
我早上六点五十分起床,比平时早了半小时。原本打算去跑步,结果发现小区门口的路正在修,只能绕道走。我穿着旧运动鞋,鞋底有些磨损,走着走着就有点脚疼。走到半路,我停下来拿出手机,在记事本里写下:”今天早上6:50起床,绕道走了1.2公里,天气阴沉,风不大,脚有点酸,但没停下。”休息了十分钟,喝了杯热牛奶后,我又走回来,沿着公园的步道开始慢走。走着走着,看到一对情侣在喂鸽子,女孩笑得特别甜,男孩说:”你今天走得好慢,像在散步,不像在赶路。”
我端着热气腾腾的牛肉面,感受到温度从掌心传递到指尖,一边喝汤一边记下今天的生活点滴。中午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,照在案板上切菜的刀背上,刀身泛着油光。傍晚回到家中,坐在沙发上看运动日记,发现从上个月开始,写得越来越像在记录生活,而不是打卡。以前只是写”跑了5公里”,现在写”跑的时候路过小卖部,老板在门口摆摊卖冰棍,我买了根,咬了一口,甜得发慌”。其实运动日记不一定要写得长,写得真实最重要。
它只是提醒你:你今天真的动了,你看见了什么,你感觉到了什么。今天我终于没把运动当成任务,而是当成一种和自己对话的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