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挺闷的,下午三点才下过一场小雨,空气里飘着湿泥土的味道,我坐在书桌前,盯着电脑屏幕,手在键盘上发了会儿抖。本来想写点工作上的事,结果越写越空,干脆决定写日记——不是中文的,是英文的。我从小学就开始写日记,都是中文,写得挺认真,但总觉得像在“背模板”。后来读了点英文书,发现原来写日记不一定要华丽,哪怕只是“Today I ate a cold noodle for lunch because I was too tired to cook”这种句子,也挺真实。我今天就写了这样一段: 写完之后,我突然有点感动。
不是因为句子多美,而是因为那次用英文记录了“我今天没说话”的感觉。以前总觉得英文得讲究体面、逻辑清楚,可现在发现有时候最真实的情绪反而最简单。昨天我妈打电话说看到我手机里存了几篇英文日记,问是不是在学英语。我说是啊,不是为了考试,就是想记录点真实的自己。她笑着说:“你写英文,像在和自己说话。”
”我愣了一下,觉得她说得真对。其实我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坚持写下去,但今天,我确实觉得,写英文日记,是我我跟你说慢慢学会“慢下来”的一种方式。就像雨停了,天还是灰的,但我知道,阳光总会在某个角落等我。晚上我煮了泡面,加了点蛋和葱花,味道一般,但吃完后,我翻了翻日记本,发现那几行英文字迹,居然让我心里暖了一下。——今天,我终于把英文日记写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