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天气特别闷,太阳老是躲在云后面,我坐在书桌前写日记,笔在纸上划来划去,可写到一半就停了。妈妈说:“二年级的日记要写得长一点,多写点事。”可我脑子里只有一件事——我昨天把橡皮弄丢了,现在在书包里翻来翻去,还是找不到。我本来想写:“今天我丢了橡皮,好难过。”可写完就觉得自己太简单了,像幼儿园小朋友写的那样。
老师布置日记要”有情节、有感受”,我一时半会儿想不到写什么。突然想起昨天放学路上看到的一幕:隔壁班的小林在路边捡瓶子,只见他弯着腰,用稚嫩的小手一个一个地捡起来,放进一个蓝色的塑料袋里。我想写这个场景,可写到”小林捡瓶子”时就卡住了,不知道该怎么继续。只是简单地写了句”他很认真”,感觉这样太普通了。或许是我描写得不够细腻,没有让读者感受到当时的氛围。
我翻了翻以前的日记本,发现我二年级说真的本日记是:“今天下雨了。”只有一行字,连标点都没有。我突然觉得,原来我从小就是这么写,写得少,写得简单,写得像呼吸一样自然。我其实不觉得少,只是觉得,有时候我写的东西,像风吹过树叶,轻轻一晃就没了。中午吃饭时,我跟妹妹说:“我今天日记写得特别短。
”她眨眨眼说:“你写得比昨天好多了,因为写了你丢了橡皮的事。”我愣了一下,原来我写了一点点,她居然看出来了。我突然有点开心,原来哪怕只有一行字,只要真实,就值得被记住。我今天说真的写了一句:“今天我写了只有一行字的日记,但我真的觉得,它像我心跳的声音。” 我也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,但至少,它是我今天想说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