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年春天,我站在庭院的石桥边,看雨滴顺着檐角滑落,像极了你说真的次笑时眼角的弧度。那时我忽然明白,有些情话,不必说得热烈,不必用“我爱你”三字直击心房,它们藏在古诗的韵脚里,藏在旧书页的折痕中,像一盏不灭的灯,静静照亮彼此的夜晚。我曾对你说过:“君若不归,妾心如月,照夜不眠。”——不是为了惊艳,而是因为,我怕你走得太远,怕我等得太久,怕思念变成一场无解的孤影。那句话,是我在月下写在扇面背面的,你后来翻到,只说了一句“原来你懂我沉默”。

那一刻,我才知道,含蓄的告白,有时比直白更烫。我也曾轻声问你:“何当共剪西窗烛,却话巴山夜雨时?”那时我们正坐在窗边,茶烟袅袅,你说:“我多想和你一起等天亮。”我忽然觉得,原来最动人的不是“永远”,而是“愿意等你”,哪怕天边风雨,哪怕夜长如海。还有一次,我折了一枝梅花,插在你案头,只写了一句:“落花无言,人淡如菊。
你盯着看了很久,说:”你总这样,不说爱,却让我心尖发烫。”我笑了,心里却像被春风轻轻拂过——原来最温柔的表白,是不张扬,是留白,是让对方自己去读懂你眼里的光。有时候,简单的句子,比长篇大论更深刻。就像《诗经》里那句”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,不需要华丽辞藻,一个眼神、一个触碰,就足以让岁月静好。古代表白,不是炫耀才情,而是把心事藏进风里,让风带去,让时间记住。
它不喧哗,却深沉;它不急切,却坚定。所以,我始终相信——真正的爱,不是说得多响,而是藏得多深,像一首未唱完的古调,余音绕梁,久久不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