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桌上的台灯嗡嗡作响,照亮了那个被遗忘在角落的旧纸箱。本来我是想找一本新的笔记本用来记工作计划,结果手一滑,把箱子拖了出来。箱子里装的都是这几年攒下的杂物,有些书,几张过期的电影票根,还有这个厚厚的、封皮已经有点起皱的笔记本。我随手拿起这个本子,封皮上贴着一张贴纸,早就翘边了,隐约能辨认出是某个动漫角色。翻开你看啊页,字迹还是三年前那种青涩的字体,歪歪扭扭的,还带着点刚学会练字的生硬感。

你看啊篇日记写的是:“今天终于鼓起勇气去图书馆了,虽然还是不敢看那个男生一眼,但他今天穿了件白色的衬衫,挺好看的。” 看着看着,我不禁笑出了声,甚至有点想抽自己两下。那时候的烦恼怎么这么简单,无非就是几道解不出来的数学题,或者一次没发出去的消息,还有那个根本没机会发展的暗恋对象。那时候的日子好像过得很慢,每一分钟都能掰成两半用,为了省两块钱公交费宁愿走二十分钟路。再往后翻,字迹变得工整了一些,内容也变了。
那时候正为考研发愁,每天靠冰美式撑着熬夜,喝着喝着头发就掉了一缕。记得有篇日记写的是:”今天模拟考又失利了,觉得自己真是个废物,不知道未来该何去何从。”看到那行字,我竟有些恍惚。那时候觉得天都快塌了,现在回头看,不过是人生长河里的一朵小浪花。合上日记本,指尖轻轻摩挲着纸页粗糙的边缘。
外面的天色暗了下来,今天好像和三年前那天的天气很像,阴沉沉的,有点冷。我摸了摸肚子,咕咕叫了一声,看来午饭还没吃。现在的午饭随便对付一口就行,点了份外卖,或者煮碗速冻饺子,那时候为了省钱,中午只吃一个馒头配咸菜,还要算计着这顿饭能不能撑到晚上。这种对比,有时候觉得挺讽刺的,好像生活总是在原地打转,又好像总是在往前跑。我们以为自己在经历大事,在经历生死离别,在经历刻骨铭心的爱情,但其实回头看,也就是在那几平米的空间里,重复着